2021年06月3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对比《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可发现,这个《通知》大部分内容都是加强和规范《暂行规定》的要求,但有1个显著亮点,就是“各地主管部门要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现场检查等技术服务市场化工作”,与《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提法有出入,删除了“消防设施检测”,增加了“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竣工验收消防查验”两项,分细了“现场评定和现场检查”。以下是固荣消防事务所的思考,可供参考:
一、消防设施检测,属于历史产物,分别在应急部和住建部结束其历史使命,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修订)把“消防设施检测”资质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合并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是开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文件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是重要节点。《暂行规定》仅把“消防设施检测”限定在各地主管部门需求的政府采购范围,建设单位需求的市场采购没有提及,属于过渡。这次《通知》删除了“消防设施检测”,算正式终结。
二、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是建设单位的现时法定职责,通过合同委托是社会主流做法。
《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是建设单位的法定职责的具体要求。自行或委托,是摆在建设单位面前的一道必答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也应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市场上,多数建设单位属于项目公司,随项目立项而成立,随项目结束而注销,人员及设备多为简配,故“竣工验收消防查验”通过合同委托给“有能力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社会主流做法。
三、消防全咨,是建设单位法定职责在“放管服”背景下的改革方向,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
消防全咨,全称: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 是第一次写进部门规范文件,属于官方层面第一次承认其合法市场地位。这次《通知》没有明确给出其定义、阶段及内容,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特别是要遵循项目周期规律和建设程序的客观要求,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着力破除制度性障碍,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发展“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固定资产投资在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阶段,必然受《消防法》管制,其消防安全,只有份量大小的区别,但必须是通盘考虑,连贯实施,否则难以达到“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效果。
四、分类分步指导推进,是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的具体要求,是消防全咨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暂行规定》是《消防法》授权住建部制订的规章,核心内容只是建设工程的消防“审、验、备、抽”政府行为的规定,同时概括性地规定了建设工程各方参与主体的法定责任。因此,可看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只是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工作内容,这个《通知》新增的“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竣工验收消防查验”两项才是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建设单位市场采购的工作内容。《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细则》(桂建发〔2020〕18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程序,在工程设计交底阶段、施工实施阶段、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项验收阶段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组织、开展消防查验”,并在实施过程中被业内人士俗称为“消防同步查验”,在全国率先试点,先行一步。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从“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走向“消防同步查验”,再走向“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需要考虑内外部条件,更要考虑历史沿革和客观因素,宜分类分步推进。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46号)第十一条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三)消防安全性;” 多数审查机构已经从审查“强制条文”扩项到“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条文”,但仍然未完全覆盖设计规范全部条文,另外还有“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要求”审查未覆盖,留下消防安全风险。因此,此类工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宜从“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走向“消防同步查验”,即从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同意施工,开始介入消防同步查验,利用“建设工程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弥补消防安全风险,成为消防工作社会化机制的常态。
2、29类行业(专业)工程。此类工程多数没有施工图审查机构,常见采用“设计院交叉互审”,存在同业视觉局限,或工程中“建筑物、构筑物”交由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艺防火部分空缺审查,给消防安全留下极大风险。因此,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宜从“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直接走向“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即从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开始介入,参与“消防设计要点”制订、“消防专篇(消防设计说明书)”制订,并把 “建设工程图纸会审”的消防内容提前到“施工许可”前,开始消防同步查验。
这个《通知》的开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这就是《通知》出台的背景,同时是社会群众的强烈愿景。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目前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化工作”一支不可或缺的技术力量,如何用好、用活,考验着各地主管部门的政治智慧。《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推进” ,“加强信息化手段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完善信用采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各项措施。指导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健全技术服务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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